揭秘:明星吸毒不构成犯罪么?

2019-12-21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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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吃瓜群众在网上瞎起哄,纷纷猜测,并没有石锤的时候,2018年11月28日下午,北京石景山警方通报,歌手陈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歌手系羽泉组合中歌手陈羽凡,这下群众彻底爆炸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明星吸毒吸引公众的眼球了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吸毒到底是不是犯罪呢?

其实吸毒是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吸毒构成犯罪,所以并不因为是明星就不按照犯罪处理。关于吸毒后果的法律具体规定大致如下: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人员有特殊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上面所提到的行政拘留、罚款、强制戒毒都是行政行为,但是在性质上也有着天壤之别。

第一、行政拘留、罚款和没收毒品属于行政处罚。行政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含: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等。

第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吸毒直接危害身体健康,毒瘾发作易引起心力衰竭而死亡,并且吸毒成瘾后无法控制自己。因此,国家强制将吸毒成瘾者放置于专门场所,使之得到医疗和教育,最终能彻底戒绝毒瘾。由于强制措施毕竟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鼓励吸毒者自愿戒毒。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如2018年12月4日,歌手陈羽凡被石景山分局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也就意味着他每个月都要定期到社区接受尿检和谈话,否则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则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也就不会像社区戒毒那么自由了。

综上所述,吸毒并不是犯罪,一般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对吸毒人员采取治安处罚和强制措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但是一旦查出吸毒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毒品的行为,或者有引诱、欺骗、强迫、教唆、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则要按照《刑法》相关条文处以刑罚,那样的话就是按照“犯罪”处理了。知法不犯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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